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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的基本定义与分类
发布时间: 2019-11-15 11:03:41     发布人: 柘大检测
 

有害生物:害虫、病菌类、螨类、杂草、线虫、鼠害及有害的鸟类等。

农药的范围

1)杀灭各种有害生物的有机或无机化合物及提高其活性的辅助剂、增效剂等;

2)动植物生长调节剂:调节、抑制动植物生长发育、影响生殖及生物学特性的化学物质,如保幼激素、蜕皮激素、不育剂、拒食剂、驱避剂等;

3)动植物及微生物中有效成分提取物:苏云金杆菌(BT)毒素、烟碱、鱼藤酮等;

4)转基因生物:将害物的致死基因导入植物中培育的抗虫、抗病、抗除草剂的作物。

二、农药的分类

(一)按主要的防治对象分类

1.杀虫剂:主要用来防治农林、卫生、贮粮及畜牧等方面的害虫,是农药中发展最快、用量最丈、品种最多的一类农药。用来防治有害昆虫的化学物质。

2.杀菌剂:用来防治植物病原微生物的化学物质。

3.除草剂:用以防除农田杂草的化学物质。

4.杀螨剂:用来防治蛛形纲中有害种类的化学物质。

5.杀鼠剂:用来防治害鼠的化学物质。

6.杀线虫剂:用来防治植物病原线虫的化学物质。

7.植物生长调节剂:用来促进或抑制农林作物生长发育的化学物质。

(二)按成分与来源分类

1. 无机农药

   主要由天然矿物原料加工、配制而成的农药,故又称为矿物性农药。

常见的有石灰、硫磺、磷化铝、硫酸铜等。

2.有机农药

主要由碳氢元素构成的一类农药,且大多数可用有机化学合成方法制得。通常又可据其来源及性质分为:

1)天然有机杀虫剂

植物性杀虫剂(鱼藤、烟草、除虫菊、印楝等)

矿物油杀虫剂(石油乳剂等)

微生物源杀虫剂(苏云金杆菌、农用抗菌素等)

动物源杀虫剂  (沙蚕毒素类)

2)人工化学合成的有机农药

有机氯类(三氯杀虫酯、林丹等)

有机磷类(久效磷、敌百虫、甲胺磷、敌敌畏、毒死蜱等)

氨基甲酸酯类(西维因、克百威、灭多威、异丙威等)

拟除虫菊酯类(氯氰菊酯等)

有机氮等(杀螟丹等)

有机锡类(吡虫啉、啶虫脒等)

(三)按作用方式分类
1.
杀虫剂

1)触杀剂:药剂接触害虫后,通过昆虫的体壁或气门进入体内,使之中毒死亡,如马拉硫磷等。 

2)胃毒剂:药剂通过昆虫取食而进入消化系统发生作用,使之中毒死亡,如乙酰甲胺磷等。

3)内吸剂:指由植物根、茎、叶等部位吸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或由种子吸收后传导到幼苗,并能在植物体内贮存一定时间而不妨碍植物生长,且被吸收传导到各部位的药量,足以使为害该部位的害虫中毒致死的药剂,如乐果等;

4)熏蒸剂:指施用后,呈气态或气溶胶的生物活性成分,经昆虫气门进入体内引起中毒的杀虫剂,如溴甲烷、磷化氢等。

5)拒食剂:药剂能够影响害虫的正常生理功能,消除其食欲,使害虫饥饿而死,如印楝素等。

6)引诱剂:药剂本身无毒或毒效很低,但可以将害虫引诱到一处,便于集中消灭,如棉铃虫引诱剂等。 

7)昆虫生长调节剂:药剂可阻碍害虫的正常生理功能,扰乱其正常的生长发育,形成没有生命力或不能繁殖的畸形个体,如灭幼脲等。

8)不育剂:药剂使用后可直接干扰或破坏害虫的生殖系统而使害虫不能正常生育,如喜树碱等。 

9)增效剂:本身基本无效,但能提高杀虫剂的杀虫效能,如雷力牌消抗液等。

10)驱避剂:药剂本身无毒或毒效很低,但由于具有特殊气味或颜色,可以使害虫逃避而不来为害,如樟脑丸、避蚊油等。

2.杀菌剂

保护性杀菌剂

治疗性杀菌剂

铲除性杀菌剂

3. 除草剂

输导型除草剂:施用后通过内吸作用传至杂草的敏感部位或整个植株,使之中毒死亡的药剂。

触杀性除草剂:不能在植物体内传导移动,只能杀死所接触到的植物组织的药剂。

按对植物的性质分

选择性除草剂:即在一定的浓度和剂量范围内对杂草有效而对作物安全的药剂。如:2.4-

灭生性除草剂:在常用剂量下可以杀死所有接触到药剂的绿色植物体的药剂。如:草甘膦

(四)按毒理作用

 1.物理性毒剂:油剂(矿物油)、惰性粉

 2.原生质毒剂:重金属(铜、汞、砷)

 3.呼吸毒剂:HCNH2S 、鱼藤酮

 4.神经毒剂:OClOPCarbONPys

 5.特异性毒剂:激素类

 6.生物毒剂:苏云菌杆菌、杀螟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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